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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商品陈列原则及技巧

一、陈列展示的基本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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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放置性陈列:并排、堆积及投掷方式;
2.粘贴式陈列:涉及张贴于墙壁、画框、网子等,以及捆绑式使用细绳、棍子等;
3.悬挂式陈列:纺织、服装类商品或没有立体感的商品。

二、陈列展示的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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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门市的入口处,应提供简易的平面图,以便顾客对店内商品配置略有概念;
2.入口处陈列的商品应为周转率极高的商品,以便自助消费者尽快开始购买商品;
3.距离入口处次远的地方所配置陈列的商品应能吸引顾客视线,且单位数量不是很大;
4.日常性消费品必须陈列在邻近的区域,相关的商品也应配置在邻近的区域。
5.畅销的产品必须平均配置在所有的通道上;
6.设计行走线路时,每一个通道都必须能吸引顾客的商品;
7.顾客必须能够轻易辨别方向;
8.冲动性购买的商品必须配置在主要通道上,或是靠近主要通道的地方;
9.陈列高度:对男性最适当的高度为85至135厘米,女性为75至125厘米。

三、纵向陈列方案
在坚持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的同时,对各类商品纵向陈列进行细化。举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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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饮料:按类别:分为碳酸饮料、啤酒、果汁、等;按规格:纸盒装置于最上方、易拉罐居中、瓶装居下,凉茶类应置于货架底层;
2.牛奶:按包装:盒装、瓶装;
3.酱及小菜按类别:榨菜、腐乳等;
4.方便食品:按包装区分桶与袋;按类别区分粉与面类;按品牌陈列;
5.其余罐头食品、调味品、汤料以及其他食品用品等均可以按照品类或品牌分类陈列。

要通过陈列传达商品的内在价值,而不仅仅是展示商品外部特征;同类商品中的特色商品可以通过梯形展台突出展示;系列化陈列可以展示出大类商品的特色。

四、示范商品的优越性
形象化地展示商品内在和外观质量是销售的一项基本技能。举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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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常见品突出实用性,如戴在模特身上的饰品要比放在玻璃柜里更耀眼夺目;
2.先要抓住顾客心理,了解顾客对产品的了解程度和最想要知道的信息;
3.有主有次,避免拥挤,确保商品陈列不拥挤,增强视觉效果。

五、堆头陈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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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授权定位:特殊堆头位商品和时间由分部经理确定,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增加、减少、调位;
2.标准垫板:堆头底部需用标准垫板;
3.辅助垫高:某些商品必须用空纸箱或商品实物等做垫底,高度在0.8-1.0米之间;
4.排面统一:堆头的各侧面应确保统一的纸箱、统一的陈列面,在同一侧面内各纸箱边缘要对齐;
5.视情况割箱,如包装箱外表色彩平淡、标识不清晰,可选择割箱来增强展示商品的视觉效果;
6.高度距离:堆头商品陈列一般应保持在1.3米(±0.1米)的高度,堆头边缘商品距离中心不超过1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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